2026 2.3-2.8

國史館臺灣文獻館

政府鑒於地方歷史文獻對國家民族認識發展的重要,於民國37年6月1日成立臺灣省通志館,專責辦理臺灣省通志之纂修,民國38年7月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,除設委員、編纂從事文獻研究工作外,並分設編纂組、採集組及整理組,以負責臺灣省文獻史料的採集、整理、典藏、文獻書刊的出版及史志的纂修。及至民國47年配合組織調整,改隸民政廳;民國86年7月改隸文化處;民國88年7月因應臺灣省政府業務功能與組織調整,再度隸屬臺灣省政府;民國91年1月1日改隸國史館,更名為「國史館臺灣文獻館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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